龙山泉40万千升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文件的要求,现将“龙山泉40万千升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”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项目简介:
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下牛村,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啤酒生产能力40万千升及配套设施建设,包括酿造单元、包装单元及其他附属设施单元,包括原料处理、糖化系统、发酵系统、过滤系统、包装系统、公用工程系统、废水处理系统、原料存储等部分。
二、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在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cMnmOuR-Skd4csYaOq12-w?pwd=kde2提取码:kde2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,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书面、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,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厂区附近区域内居民、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提交途径:①信函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
②电子邮件地址:850829117@qq.com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
七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
电话:024-44715800
地址: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滨河南路2058号
八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单位名称:辽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联系人:邹工
联系电话:024-67983503
联系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